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卫生信息管理杂志》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主办,《中国卫生信息管理杂志》社(简称“杂志社”)出版,是国家科技部、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创办的专注于卫生健康信息化领域研究与应用的综合性科技学术期刊,是目前国内在卫生健康信息化领域最具权威的学术性杂志之一。为推动《中国卫生信息管理杂志》发展,根据国家《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卫生信息管理杂志》办刊宗旨是:全面贯彻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搭建我国卫生健康信息领域政产学研用专业学术交流平台,促进信息技术在医疗卫生领域应用,服务于卫生健康统计和信息化建设的创新与发展,服务于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服务于健康中国建设。
第三条 《中国卫生信息管理杂志》主要任务是:研究与报道卫生健康统计和信息化建设领域中的基础理论、前沿领域和重大现实问题,交流卫生健康统计和信息化建设技术与管理实践经验,致力于卫生健康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提升,以宣传、交流、服务、提高为目的,发挥科技学术期刊的技术引导作用,助力卫生健康统计信息决策支持和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与发展。
第二章 编委会组成及产生办法
第四条 《中国卫生信息管理杂志》编委会是《中国卫生信息管理杂志》编辑出版工作的学术指导机构,对编辑出版工作起到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为编委、编辑、作者和读者之间开展学术交流提供平台与服务。
第五条 《中国卫生信息管理杂志》编委会由本学科领域相关专业的国内外专家组成,每届任期5年。换届时,将根据情况调整编委会成员三分之一左右,必要时可以进行届中调整。
第六条 编委会成员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
2. 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学术造诣较深,工作经验丰富,科研成果丰硕的专家或学科带头人;
3.了解学科发展前沿和动态趋势,学风严谨、工作积极,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具有广泛的社会活动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热心期刊工作,带头撰写学术论文和相关稿件,积极承担约稿、组稿等任务;
5.关心和支持本刊建设和发展,认真履行编委义务,能够及时完成编辑部委托的送审稿件审阅或编辑工作;
6.积极参与杂志社和编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七条 编委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6名(含常务1名),顾问、特邀编委和编委若干名(根据发展需要适当增减)。
第八条 编委会主任委员由主办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和编委经主办单位审批同意由杂志社聘请各学科技术专家担任。
第九条 编委会秘书处设在杂志社,负责编委会日常工作,秘书长由杂志社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秘书长由编辑部主要负责人担任。
第十条 编委的产生办法:编委会的换届改选和调整,由上届编委会与杂志社负责人提出候选人名单,以书面或其它形式征求候选人意见,再经编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由主办单位领导审定、批准,正式聘任,颁发聘书。
第十一条 每年对编委会成员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顾问、特约编委、编委等在期刊撰稿、约稿、荐稿、组稿、审稿、发行、会议、培训、宣传等各方面的贡献。对因各种特殊原因,不能履行编委职责的编委,或因工作需要增补编委时,由秘书处向编委会主任委员提出免职及增补报告,经编委会主任委员审批同意后及时予以调整。
第三章 编委会与编委的职能任务
第十二条 编委会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制订和执行办刊方针和宗旨,审议和决定本刊有关重大事宜及年度报道重点。制定和执行办刊方针,并加强监督。
2.领导和监督编辑部的工作,确定报道重点和编辑选题计划,积极做好组稿、约稿、审稿、宣传和发行等工作。对期刊编辑部工作以及期刊稿件学术质量进行指导和把关。
3.在国内外的科研、学术交流活动中,加强对期刊的宣传,提高期刊的影响力。
4.培养和发现人才,壮大作者队伍,充实编审力量。
5.收集读者反映,总结办刊经验,及时提出改进期刊工作的各种指导意见与措施。
第十三条 编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职责
1.主任委员负责编委会全面工作,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做好工作。
2.召开编委会议,审查评议期刊编辑质量,研究解决编委提出的问题。
3.听取杂志社编辑部工作汇报,解决期刊编辑出版工作中的重要事宜。
第十四条 编委职责
1.执行办刊方针和编委会的决定,积极完成编委会交代的相关工作。关注期刊发展,收集各类反馈意见,提供办刊思路和建议。
2.在国内外的科研、学术交流活动中,大力宣传、推广本刊物,积极组织学术活动、撰写并推荐优秀稿件,并承担部分审稿任务,负责相关稿件学术质量的把关;提供学科最新科研动向,推荐选题,协助组稿。
3.为本刊撰写或组织稿件,承担本地区组稿、审稿工作。每年至少为期刊撰写或推荐一篇高质量的论文。
4.参加编委会会议和学术活动。
第十五条 秘书处职责
(一)组织落实编委会年度工作计划;
(二)执行编委会决议;
(三)负责编委会各项日常事务工作及对外联络;
(四)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十六条 编委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编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获得编辑部提供的服务,享有本刊刊发稿件优先权,享有《中国卫生信息管理杂志》赠阅权。
3.对本刊编辑部工作提出建议,提供咨询意见和进行监督。
第四章 工作机制
第十七条 编委会全体会议每年举行1次。主要任务是:研究、讨论办刊宗旨的执行情况,提出修改意见;讨论有关工作条例、规定;总结工作经验,解决期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八条 期刊实行编委会主任委员负责制。
第十九条 编委应积极履行职责,积极宣传、推广期刊,组织、推荐及审阅稿件,征求并反映读者、作者对刊物的意见和要求,并根据编辑部计划进行重点组稿。
第二十条 编委审稿要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为加快稿件周转,缩短刊出时滞,提高领先科研成果的时效性,务必按时高标准审稿。
第二十一条 编委会是期刊办刊有关政策的制定者,是期刊的学术领导者,是具体编辑出版工作的指导、督促机构。编辑部是期刊具体编辑出版工作的实施者。
第二十二条 编辑部要在编委会的指导下,贯彻办刊方针,努力做好期刊的编辑出版工作,负责拟定编辑方针、报道计划、选题范围以及审定稿等项工作,保证不断提高期刊质量,不断提高期刊学术地位、社会影响力和国际化水平,争取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提高编辑质量,缩短出版周期,并与作者、译者、审者、读者密切联系,收集反馈信息,不断改进工作,为本行业领域及科研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编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解释权属编委会。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
吴士勇 | 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 | 党委书记、主任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
胡建平(常务) | 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 | 副主任、研究员 |
周恭伟 | 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 | 副主任 |
伍晓玲 | 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统计处 | 原处长 |
徐勇勇 | 西北大学生命科学与医学部 | 教授 |
宁义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卫生部信息中心 | 原主任 |
樊小玲 | 北京军区卫生信息中心 | 原主任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
王卫 | 重庆市红十字会 | 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
兰青 | 南京医科大学 | 党委书记 |
刘文先 | 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 | 副司长 |
许速 | 中国卫生信息与健康医疗大数据学会基层应用专委会 | 主任委员 |
许培海 | 国家卫生健康委干部培训中心 | 主任 |
杜元太 | 北京医院 | 纪委书记 |
吴凡 |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 | 副院长 |
吴明 | 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 | 教授 |
金昌晓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 党委书记 |
徐玲 | 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 | 纪委书记 |
黄勇 |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 | 党委书记 |
彭南燕 |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 | 原副社长 |
滕建荣 |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一级巡视员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
于天贵 |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 党委书记 |
马哲 |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党组成员、副主任 |
马家奇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信息中心 | 首席专家 |
马敬东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 | 副院长/教授 |
王力华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信息中心 | 主任 |
王存库 |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 | 主任 |
王成亮 |
内蒙古医院协会信息化管理专业委员会 | 主任委员 |
王安莉 |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信息网络中心 | 主任 |
王艳萍 | 吉林省肿瘤医院信息管理中心 | 主任 |
王振宇 | 吉林省长春市卫生统计信息中心 | 主任 |
王爱杰 |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中心 | 原党委书记、主任 |
王维成 |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信息中心 | 原主任 |
王瑞杰 | 山西省数字健康指导中心 | 主任 |
王霞 | 空军军医大学预防医学系 | 副教授 |
丹增朗杰 | 西藏自治区卫生信息中心 | 主任 |
计虹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信息管理与大数据中心 | 主任 |
布拉提·木哈太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 | 副主任 |
叶荔姗 |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规划与信息处 | 处长 |
史千山 |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信息统计中心 | 主任 |
包国锋 | 山东省立医院信息中心 | 主任 |
吕炜 |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人医院/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 党委书记 |
朱卫国 | 北京协和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处 | 处长 |
朱春伦 |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信息处 | 处长 |
朱晨 |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信息处 | 处长 |
全宇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计算机中心 | 主任 |
庄大方 |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资源环境科学数据中心 | 主任/研究员 |
刘小舟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 | 处长 |
刘云 | 江苏省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院长 |
刘丹红 |
空军军医大学卫生统计学教研室 | 教授 |
刘丽华 |
解放军总医院医院管理研究所 | 所长/教授 |
刘晓强 | 江苏省卫生信息学会 | 常务副会长 |
刘敏超 | 解放军总医院信息中心 | 主任 |
汤学军 | 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基层信息化与健康卡管理处 | 处长 |
安健 | 山东省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 | 党委书记 |
许杰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人工智能与信息化部 | 副主任 |
孙卫 | 福建省厦门市卫生健康信息学会 | 会长 |
孙向东 |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 | 党委委员、组织人事处处长 |
孙萍 |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规划信息处 | 处长 |
李仕军 | 福建省卫生计生信息中心 | 主任 |
李宏海 | 黑龙江省卫生信息学会 | 会长 |
李孜 | 重庆工商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 党委副书记、院长 |
李岳峰 | 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信息标准处 | 处长 |
李振叶 | 厦门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信息部 | 主任 |
李瑞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信息管理与数据中心 | 主任 |
杨龙频 | 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药物信息管理处 | 高级工程师 |
杨吉江 | 清华大学自动化系数字医疗健康工程研究中心 | 主任/教授 |
杨光业 | 广西卫生健康统计信息中心 | 原主任 |
杨佐森 | 辽宁省预防医学会 | 会长 |
杨洋 | 广东省人民医院信息管理处 | 副处长 |
杨博 | 广东省佛山市卫生健康局 | 原副局长 |
杨睿 |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 副院长 |
杨霞 | 宁夏回族自治区计生协 | 秘书长 |
肖兴政 |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信息中心 | 原主任 |
肖树发 |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信息中心 | 原党支部书记/高级工程师 |
肖辉 |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信息中心 | 主任 |
吴浩 | 首都医科大学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 | 院长/教授 |
邱航 | 电子科技大学大数据研究中心健康大数据研究所 | 所长/副教授 |
何炜 | 浙江省杭州市卫生健康委信息处 | 处长 |
何萍 | 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医联工程与信息化部 | 主任 |
谷孝云 | 陕西省安康市人民医院信息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狄岩 |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 | 主任 |
汪应钦 | 重庆市卫生健康统计信息中心 | 主任 |
沈丽宁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 | 系主任/教授 |
沈崇德 | 江苏省无锡市人民医院 | 副院长 |
张红 |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信息中心 | 主任 |
张杨 | 陕西省西安市保健局 | 副局长 |
张连仲 | 河南省人民医院 | 原副院长 |
张启军 | 吉林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 主任 |
张武军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质量管理评价处 | 处长 |
张哲慧 | 山西省太原市数字健康指导中心 | 主任 |
张晓 | 河北北方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原院长/教授 |
张晓祥 | 华中科技大学信息医学研究所 | 所长 |
张铁山 | 国家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司公立医院改革处 | 处长 |
张翔 |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信息规划与大数据管理中心 | 主任 |
陈小康 | 江苏省苏州市卫生健康委 | 调研员 |
陈卫平 | 江苏省无锡市人民医院 | 原院长 |
陈东旭 | 天津市卫生计生统计信息中心 | 原主任 |
陈韧 | 安徽省芜湖市卫生信息中心 | 主任 |
陈晓满 | 中国健康管理协会数智健康应用专委会/北京数智健康医学研究院 | 秘书长/院长 |
陈峰 | 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 院长 |
陈益洲 |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 | 主任 |
邵东华 | 西藏自治区山南市卫生健康委/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 党组书记、卫生健康监察专员 |
邵尉 | 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信息化推进办公室 | 主任 |
武朋娜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保密安全处 | 处长 |
林德南 | 深圳市卫生健康信息协会 | 会长 |
罗爱静 |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 原党委书记/教授 |
周力 |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工会主席 |
周彬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 后勤党委书记 |
周敏 | 浙江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信息中心 | 主任 |
居来提·克里木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 原纪检委书记 |
赵杰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
赵春明 | 青海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主任 |
赵韡 | 国家心血管病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 | 副主任、副院长 |
郝元涛 | 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 院长/教授 |
郝惠英 | 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电子政务处 | 处长 |
胡牧 |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医疗保障专业委员会 | 副主任委员 |
胡建中 | 湖南省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 原党委副书记 |
俞建明 | 福建省卫生信息协会 | 高级工程师 |
姚进文 | 甘肃省卫生健康统计信息中心 | 原主任 |
袁宁 | 青海省卫生信息中心 | 原主任 |
袁洪 |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 教授 |
夏天 |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信息所 | 所长 |
柴培钰 |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信息中心 | 主任 |
徐向东 | 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信息技术处 | 处长 |
徐浩 |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平度院区 | 院长助理、设备信息处主任 |
徐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 院长助理 |
殷伟东 | 南京市卫生信息中心 | 主任 |
高昭昇 | 广州市卫生健康技术鉴定和人才评价中心 | 主任 |
高峰 | 云南省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 | 主任 |
唐东 | 重庆市人口与家庭发展研究中心 | 主任 |
唐成海 | 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 副主任 |
唐凯 | 江苏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 副主任 |
黄昊 | 陆军特色医学中心信息科 | 主任 |
黄晓亮 |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事务中心 | 主任 |
萧锘 | 江西省血液中心 | 党委书记、副主任 |
曹晓均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信息数据中心 | 主任 |
曹磊 | 江西省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信息处 | 处长 |
龚怀宇 | 成都市医学信息所 | 原所长 |
常诚 | 天津市医疗服务评价和指导中心 | 主任 |
笪学荣 |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 | 党委书记、主任 |
梁刚 | 湖北省武汉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 原主任 |
彭伟 | 河北北方学院 | 副校长/教授 |
葛小玲 | 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信息与大数据中心 | 主任 |
葛毅 |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信息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董宏建 | 北京理工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教育技术研究所 | 所长/副教授 |
董建成 | 南通大学医学信息学系、数字医学研究所 | 所长/教授 |
程谦克 | 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 主任 |
傅罡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安处 | 处长 |
傅媛媛 | 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办公室 | 主任 |
曾良怀 |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 副主任 |
谢寿坤 | 无锡市医学会 | 会长 |
谢学勤 | 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调查评价处 | 原处长 |
谢桦 | 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 | 原主任 |
缪之文 | 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调查评价处 | 副处长 |
虢玲侠 |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规划处 | 原调研员 |
滕彦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 | 原主任 |
潘晓平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信息部 | 主任 |
薛万国 | 解放军总医院医学大数据中心 | 原主任 |
穆卫农 |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 | 二级巡视员 |
2022 CHITEC大会通知
《中国卫生信息管理杂志》稿约
投稿须知
1. 稿件基本要求
标题:力求简明、醒目,准确反映文章的内容;有中英文标题。内容:严谨、科学,逻辑性强,重点突出,有理论和实际意义。
摘要及关键词:附 250 字左右的中英文摘要,阐述研究的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或对研究的主要内容作简明的描述。不可含有常识性、引言性内容。摘要下方应注 3~5 个中英文关键词。
作者:署名一律姓在前,名在后;注明作者的中英文单位名称。基金项目论文作者人数不超过 5 人,其他论文不超过 3 人。
篇幅:5 000 字左右(含图表及参考文献)。
地图:规范使用地图。凡涉国界图件(国内部分地区、全国、世界部分地区、全球)必须使用自然资源部标准地图底图(下载网址:http://bzdt.ch.mnr.gov.cn),所用底图边界要完全无修改(包括南海诸岛位置),为适应排版时图的缩放,比例尺一律用线段比例尺。并在图题下注明“注:该图基于自然资源部标准地图服务网站下载的审图号为 GS(2016)xxxx 号的标准地图制作,底图无修改。”
图表:每幅图表应冠有文字简明准确的图(表)题。图题置于图下居中,表题置于表上居中。表格采用三线表格式。图注、表注应置于图、表下方,并注明图、表中使用的非公知公用缩写词。
缩略语: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在第一次出现时,应使用中文全称,并在括号内标明缩略语。
数字与计量单位:数字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 (GB/T 15835—2011),凡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且得体的地方,均使用阿拉伯数字;计量单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中的名称与符号为准。
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应尽量精选。遵循新近原则,尽量选用 5 年内的文献。按 GB/T 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方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其中,参考文献的作者,1~3 名全部列出,3 名以上只列前 3 名,后加“等 .”或者其他与之相应的文字。每条参考文献均须著录起止页。参考文献必须由作者与原文核对无误,按引用先后顺序排列于文后,并在文中标注。每篇文章引用参考文献数应不少于 15 篇,综述性文章不少于 20 篇。
2. 来稿请在文章首页脚注处注明作者姓名、出生年份、性别、学历及学位、单位及职务(职称)、研究方向、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如为基金项目,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 请自留底稿。投往本刊的稿件 3 个月后如未有任何投稿系统状态更新,可与本刊编辑部联系。请勿一稿多投。稿件一经刊登,将酌致稿酬并附赠杂志 2 本。
4. 来稿一律文责自负。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进行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本刊编辑会提前与作者联系。请按照系统要求的时间返回修改稿,逾期未返回视为自动撤稿。
本刊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已被《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及 CNKI 系列数据库、《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维普网)和“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全文收录。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录,请在来稿时向本刊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
投稿方式
投稿者须登录中国卫生信息管理杂志网站,使用本刊投稿系统作者登录投稿。网址:http://www.chim.org.cn。稿件要求 WORD 文档格式。
联系人:张雅洁 耿俊超 蒋桂霞 胡文生
电 话 :010-68790827 68790489 68799629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8 号金贸大夏C2座1602 邮编:100044
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指导下,《中国卫生信息管理杂志》社举办的“推进信息新技术应用发展 赋能卫生健康信息化...
已结束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卫生信息管理杂志》(英文刊名:Chinese Journal of Health Informatics and Management,双月刊,大十六开本,国内外公开发行,以下简称“杂志”)是国家科技部、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创办的第一份专注于卫生信息化领域研究与应用的综合性科技学术期刊。根据国家卫生健康领域、出版领域有关政策法规,成立“《中国卫生信息管理杂志》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
第二条 理事会由我国卫生健康信息领域的有关专家、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
第三条 理事会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联合全体会员,发挥理事会各会员单位优势,促进卫生健康信息交流与合作,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四条 本理事会业务范围:
(一)组织、筹办国内与国际间的卫生健康信息技术学术交流活动。
(二)组织、协调卫生健康信息技术学术课题研究工作,推广应用卫生健康信息科技研究成果和先进管理经验。
(三)协助培训卫生健康信息领域业务人员,配合有关部门评定卫生健康信息业务人员的技术水平。
(四)组织撰写专业书刊、行业白皮书、编辑出版专业杂志。
第三章 理事会会员
第五条 理事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分为事业单位会员和企业单位会员。单位会员指定1名代表参与理事会工作。
第六条 理事会个人会员入会条件:
(一)理事长由杂志社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副理事长由杂志社主办单位结合拟任者个人意愿确定。
(三)个人常务理事需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理事会章程,诚信记录良好。
2.从事卫生健康信息相关工作,原则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对推动卫生健康信息化工作起到重要作用的专业技术专家或管理专家。
3.对杂志社友好,积极参加本社工作并予以支持和帮助的国内外和港澳台地区从事卫生健康信息统计与信息技术工作的人士。
4.满足下列4项条件中1项:
(1)担任过杂志组稿专家或专栏主编。
(2)积极组织订阅杂志。
(3)积极参与杂志投稿、审稿工作。
(4)承诺担任专栏主编,不定期为杂志组稿。
(四)个人理事需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理事会章程,诚信记录良好。
2.从事卫生健康信息相关工作,在卫生健康信息相关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成就和影响力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3.热心杂志社工作,积极为杂志发展献计献策。
第七条 理事会单位会员入会条件:
(一) 事业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关心杂志发展,在卫生健康信息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区域和学科代表性的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
2.按与杂志社签署入会协议约定的标准缴纳会费。
(二)企业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1.从事卫生健康领域信息产品供应与业务系统开发服务企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理事会章程,企业信誉好,知名度高。
4.积极支持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事业,愿意参与杂志社组织的各项活动。
5.按与杂志社签署的入会协议约定的标准缴纳会费。
单位会员代表一般为单位现职主管领导。单位会员代表因工作调动或退休等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担任时,原单位重新委派代表接替。
第八条 理事会会员入会程序:
(一)企事业单位申请理事会会员,经杂志社主办单位审核通过,理事长批准。
(二)由理事会秘书处注册,颁发个人会员证书或单位会员铜牌。
第四章 组织结构
第十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不超过5名;副理事长单位不超过10名;常务理事、常务理事单位,理事、理事单位若干名。
第十一条 理事会秘书处设在杂志社合作发展部,合作发展部为理事会常设执行机构,负责理事会各项日常事务工作及对外联络。
第十二条 理事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会议,全体个人理事和单位理事代表参加。理事会会议职责是:
(一)对杂志社学术交流、课题研究、人才培训、期刊发行等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审议章程修改议案;
(三)审议秘书处提交的工作报告;
(四)决定理事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听取杂志社工作报告和各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决定理事会重大事项。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四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需经到会理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理事长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监督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决定理事会会员调整等事项;
(四)行使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六条 副理事长职责:
(一)协助理事长行使职责;
(二)受理事长委托,代为行使理事长职责;
(三)行使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七条 秘书处的职责: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执行理事会决议;
(三)准备年度工作报告,提交理事会审议;
(四)负责会员入会、退会、日常联络等相关服务;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对本章程提出修改意见,须经理事长同意后报理事会会议审议。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理事会秘书处。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杂志社主办单位批准之日起生效。
个人简介:浙江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擅长大型信息化工程规划设计、计算机和网络前沿技术应用、密码科技等,长期从事党政机关信息化管理和实践,曾主持国家重要信息化工程在浙江的试点和省、市电子政务基础工程建设,省电子政务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深专家,国家密码科技进步奖评审专家、浙江省医院评审专家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医学会数字医学专委会副主任委员,
《中国卫生信息管理杂志》社主办 版权声明 技术支持: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 京ICP备13043401号 | 网站地图